李海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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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二手房)
非原创(原创) 发布时间:2012-11-26 浏览量:16
出卖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买受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出卖人所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该房屋所在楼栋建筑总层数为: 层,该房屋所在楼层为 层,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
第二条 房屋权属情况
(一)该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 。
(二)土地使用状况: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
(四)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___________。
1、该房屋未设定抵押;
2、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___________,抵押登记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他项权利证证号为:____________。
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的,出卖人应于___年__月___日前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第三条 成交价格及付款方式
(一)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元, 元整(大写)。
(二) 付款方式
1、买受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向出卖人支付房价款的 %,即人民币 元(大写 元);
2、买受人在双方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完房产过户手续后向出卖人支付房价款的 %,即人民币 元(大写 元);
3、买受人在领取房产证时向出卖人支付房价款的 %,即人民币 元(大写 元);
第四条 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的承诺
出卖人应当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责任。
出卖人应当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屋权属状况、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情况和相关关系,买受人对出卖人出售的该房屋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屋。
在房屋交付日以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信费用由出卖人承担,交付日以后(含当日)发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出卖人同意将其缴纳的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的账面余额转移给买受人。
第五条 房屋的交付
出卖人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买受人。该房屋交付时,应当履行下列手续:
1、出卖人与买受人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交接附件一中所列物品;
2、买卖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
3、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逾期交房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卖人未按照第五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房屋交付买受人的,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__日之内,自第五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并于该房屋实际交付之日起______日内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__日(该日期应当与第(1)项中的日期相同)后,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_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买受人全部已付款的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七条 出卖人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受人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买受人有权退房,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日内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按照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房价款的一倍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权属转移登记
(一)当事人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日内,双方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转移登记手续产生的税、费由 承担。
(二)买受人未能在____________(约定时间或约定条件)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_ __日内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并按照______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自买受人应当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并于买受人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起_______日内向买受人支付。
第九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买受人。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合同中未约定、约定不明或不适用的内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共__页,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卖人__份,买受人__份;双方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提交主合同一份。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2011年____月____日 2011年_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