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天津市职工因工死亡工伤赔偿标准
来源:范彦斌律师
发布时间:2011-11-07
人浏览
2011年度天津市职工因工死亡工伤赔偿标准:
1、丧葬补助金为18768元(赔偿标准为: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天津市上一年度即2010年职工月平均工资);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382180元(因工死亡职工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赔偿标准为:2010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即19109元*20倍);
以上两项合计为:400948元。
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详见《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规定》。
以上内容由范彦斌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范彦斌律师咨询。
范彦斌律师
帮助过 8856人好评:87
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平祥大厦2-1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