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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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几种房屋征收能否取得补偿的问答
非原创(原创) 发布时间:2017-06-30 浏览量:0
问1:空地、院落被征收,能否得到补偿?
答:能。在房屋征收管理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之前,会先委托房屋价值评估机构对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屋的市场价格。也就是说,如果被征收房屋是带有空地、院落的,评估机构在评估时,应当选定附近同样带有空地、院落的房屋进行评估,因此,在最终出台的补偿方案中,空地、院落的价值也已经补偿范围内了。
问2:楼顶加盖的阁楼、房屋前后搭建的车库被征收,能否得到补偿?
答:不能,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加盖的阁楼以及房屋前后搭建的车库属于违法建筑,不给予补偿。
问3:县政府和县房管局出具文件认定我的房屋(尚未取得房产证)是违法建筑,不给征收补偿怎么办?
答:政府、房管局没有权利认定房屋是违法的,您可以申请规划部门进行认定,如果认定是合法建筑,再申请房管局确认房屋所有权,如果是合法的房屋,政府应当给予征收补偿。
问4:公有住房被征收是否能得到征收补偿?
答:公房使用权人在参加房改购房后,成为该住房的所有权人,才能得到征收补偿。
问5:集体所有的土地上的房屋被征收能否得到征收补偿?
答: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先将集体所有的土地征收国有,再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进行征收、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