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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年前购房手续合法

非原创(新华网) 发布时间:2010-06-25 浏览量:296

眉山市东坡区苏祠街道白虎滩社区常淑文家的四间瓦房,现在面临征地拆迁。常淑文说,这四间瓦房本来是一个地主的,新中国成立后,房屋收归国有,拿来做白虎大队的公房。后来包括白虎在内的四个村子合并了,这四间房被作为幼儿园的校舍。不久后幼儿园停办了,白虎大队建议常家买了做民房,于是常家联系到了拥有处理权的县财税局,与财税局签下契约。

“我们那个时候只签有契约,根本没有房产证和土地证,现在拆迁补偿却需要这些东西。”常淑文说,“那个时候连房管局和国土局都没有,连补办都没地方,我怎么可能有?”

甘晓琳告诉记者,以前也发生过类似的事情,通常采取特殊情况特殊处理,即便最后常淑文老人找不到其他证明材料,这份契约也是合法有效的。仅凭此还办不到房产证,还要具体调查后才能得出准确结论。(摘自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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