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食品经营遭遇职业打假—山东省淄博市食品消费纠纷数据分析
来源:常福强律师
发布时间:2017-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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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食品安全法实施,职业打假者越来越多,本文试图通过分析山东省淄博市近年来法院的判决,分析食品消费纠纷的成因以及如何进行防范。
涉及食品种类:
茶叶4件、肉制品3件、进口橄榄油2件、冬虫夏草、芦荟胶囊、海参各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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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的案由:
涉及食品安全的案由有三大类买卖合同纠纷、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产品责任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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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主要问题:
食品超过保质期、标签问题、添加禁止添加的物质、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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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对象:
以知名商场及药店为主。
处理程序:
职业打假人购买问题食品后,普遍首先向食药监局投诉,达不到目的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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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定:
是否职业打假人不影响十倍赔偿,同样是茶叶标签问题,有法院判决10倍赔偿,有法院直接驳回打假人起诉,显示法院裁判标准尚不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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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情况:
4件支持十倍赔偿,1件酌定了2.5倍赔偿,3件判决退还货款,4件直接驳回。
上诉率高:
搜集的14件案件中,3件为一审终审,7件为上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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