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面积欺诈”的四种主要方式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09-03-21 浏览量:202
目前,商品房“面积欺诈”的主要有以下四种方式:一是套内面积隐晦不提,偷换概念糊弄购房者;二是虚增面积多收房款,合同约定误差不退;三是面积涨水补收房款,引你上钩就范; 四是附赠面积难获产权,不受保护埋下隐患。
律师提醒:
怎样才能避免面积欺诈?消费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一是必须要求开发商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套内面积和分摊面积,避免只约定建筑面积所造成的套内面积缩水难以获得有效维权的情形;二是遇到开发商额外赠送面积的情形,要求开发商以书面的形式确定赠与关系,以备在赠送面积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时,能有充分的合同救济途径。(卞恒亮律师,江苏昊震翰律师事务所律师)
卞恒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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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机构: 江苏昊震翰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