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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中利息如何计算

非原创(原创) 发布时间:2016-10-24 浏览量:0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利息包括约定借期内利息和逾期利息,计算公式为:利息=本金×利率×借期(约定借期+逾期)。

实际生活中,诸如当事人文化水平、法律知识等各种因素,致使借贷双方书写的借条很不规范,或者利息约定不明确,或者没约定借期内利息、逾期利息,或者约定的利息过高等等,从而当出借方要求借款方还款时发生争议,甚至诉至法院。

我国民间借贷的利率以24%(即2分利)和36%3分利)为线,将利率分为三个区域,司法保护区、自然债务区、无效区,构成民间借贷利息的“两线三区”。

司法保护区:即年利率不超过24%的区域。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

自然债务区:即年利率24%36%的区域。在此区域内,借款人未支付利息的,则可以不用支付;但借款人支付利息后想要回来,是不可以的。简言之,利息没给的,则可以不给了;利息已经给的,要不回来了。

无效区:即年利超过36%的区域。在此区域内,即便已经给付了,还是可以讨回来的。

借款合同一定要约定利息。借条中未约定借期内利息和逾期利息,借款人没按期还款时,出借人可以向借款人主张逾期利息的。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借期内利息,出借人主张逾期利息,按照年利率不超过6%(即月利率不超过0.5%,也就是老百姓平常说的5厘利)计算逾期利息。因此,借条中未约定借期内利息和逾期利息,借款人没按期还款时,出借人可以不超过年利率6%向借款人主张逾期利息的。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借期内利息,但约定了逾期利息,则可以主张逾期利息。但要注意逾期利息约定是否明确、是否合法。借条中未约定借期内利息,双方可约定年利率不超过24%的逾期利息。

双方对借期内利息约定不明确,借期内的利息应根据借贷主体来确定。如果借贷主体是自然人之间,则视为无息借贷。如果借贷主体有一方不是自然人,则视为有息借贷。利息要综合考虑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因此,自然人之间借贷,没约定利息或约定不明的,视为无息借贷。除自然人之外的借贷,无论是否约定利息,均可视为有息借贷。

借贷双方对借期内利息约定不明确,可以主张逾期利息。但因属于非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应视为有息借贷。借条对借期内利息约定不明确,主张逾期利息时要根据借贷主体确定。

借条中同时约定逾期利率、违约金、律师费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既可以选择性主张,也可同时主张,但总计不得超过年利率24%

双方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又要求出借人返还的,除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情形外,法院不予支持。

双方约定年利率高于36%,借款人支付利息后反悔的,年利率高于36%的部分,属于无效,借款人可以要求返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

韩委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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