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假的法律规定(广东省适用)
来源:李伟文律师
发布时间:2009-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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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0428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
三、职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
20081128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日;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日。城镇其他人员实行晚婚、晚育的,可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表扬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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