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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出现的误区

非原创(原创) 发布时间:2018-12-24 浏览量:0

最近经常有网友向许律师咨询一些起诉离婚的问题,这些生活中常碰到的离婚问题也着实困扰着一些对婚姻法没有了解的人,今天许乃义律师向大家讲解一些起诉离婚中存在的一些误区。

1、网友问过:“离婚后才发现对方隐瞒了共同财产未进行分割就不能主张权利了”,根据婚姻法及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离婚后发现还有共同财产未分割的,自发现之日起2年内可以起诉要求分割。

2、网友问过:“没和家人商量,法院不能判离婚”。许乃义律师认为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是婚姻法的一项基本原则,离婚诉讼解决的是夫妻双方而非其父母、近亲属之间的纠纷。因此,法院对不涉及精神病人的离婚案件,虽然依法慎重审理,但一般不会主动征求当事人双方父母、近亲属的意见,更不会以双方父母、近亲属的意见决定最后的结果。

3、网友问过:“只要没判离,就有权接妻子回家”。许乃义律师认为在离婚诉讼中,有的男方当事人认为,只要法院还没判决离婚,自己作为丈夫就有权把妻子接回家。应当说这种试图重归于好的想法是积极的,但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丈夫必须经过妻子的同意才能接其回家。如果强行“抢”妻子回家,不仅难以使妻子回心转意,双方难以重归于好,而且同时构成了妨害诉讼的违法行为,必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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