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利鹏律师

那利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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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广东-惠州

擅长:合同纠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婚姻家庭,综合

设备转让协议书

来源:那利鹏律师
发布时间:2013-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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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以下称甲方) 女,      日 出生,现住:    身份证号码:

转让方:             (以下称乙方) 男,      日 出生,现住:   身份证号码:

为实现生产经营需要,甲方收购乙方拥有和控制的机器设备,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转让的设备名称、规格、数量、价格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

总价值为人民币:壹佰捌拾万元整(¥18000000.00)。

第二条、在本协议生效后叁日内支付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其中余款壹佰叁拾万元人民币(¥1300000.00),分别于2013225日前支付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2013325日前支付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

第三条、设备交付时间

在收到甲方支付的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后 叁个工作日,乙方将设备交付给甲方。

第四条、陈述保证承诺

甲方的陈述、保证与承诺:

1、甲方具有受让设备转让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甲方对乙方转让的设备作了充分了解,并同意在该状况下受让;

3、甲方保证有能力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并执行本协议规定的甲方义务;

4、甲方保证受让乙方设备用于在设备地使用;

5、甲方保证受让乙方设备后用于在现有地点开展生产经营,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6、甲方保证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乙方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7、甲方保证在未支付完毕转让的设备款时,该批设备的的所有人依然是乙方。

8、甲方保证在未支付完毕转让的设备款时,不离开现有设备所在地进行经营、转卖、抵押。

乙方的陈述、保证与承诺:

1、乙方具有转让设备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乙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资产状况(包括设备的外观、性能、操作及维修方法、重大瑕疵等)向甲方作充分的陈述、说明,没有其他保留;

3、乙方为设备而引起的债权债务,独立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 交接验收

在 年 月 日至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组织有关人员办理转让设备的交接手续,甲方对设备的各种要求见交接清单,该清单经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后方为有效。

第六条、 费用负担

因转让设备所需的各方费用均由甲方承担,本协议的价格为不含税价格,甲方如需发票,发票款自行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因一方过错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违约责任。

2、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后,未能按约定支付首期转让款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按每天%5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逾期七天,视甲方中途毁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应按本协议转让价款总额 20%支付违约金给乙方;

3、甲方逾期支付余下转让金,按逾期支付转让金价款每日%5支付违约金给乙方,乙方并有权依法解除本协议,收回设备,不给予退还已付设备款。

第八条、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在广东省惠州市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2、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双方应继续履行除争议事项之外的本合同其它各项约定。

第九条、本协议以中文制作,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十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月 日                                  签署日期: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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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那利鹏
  • 执业律所:广东人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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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4413*********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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