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文丽律师

徐文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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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山东-淄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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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纠纷中无过错方应在何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来源:徐文丽律师
发布时间:2009-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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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如果双方是办理的协议离婚,那么无过错方应当在办理协议离婚同时或者办理了登记离婚后1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但是如果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明确表示放弃该请求或者超过1年再主张的,法院不予支持。
         
        (二)诉讼离婚中,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的,必须在离婚的同时提出;作为被告的,如果其不同意离婚也没有提出损害赔偿的,可以在离婚后1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一审被告没有提出,二审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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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徐文丽
  • 执业律所:山东建仑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3703*********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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