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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公司法律师:接受人民日报社采访

来源:唐波律师
发布时间:2011-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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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加名征税存争议 专家称是否征收不由地税决定

财政部已起草完毕,国税总局拟研究加名税可行性

 

2011年08月31日14:26    来源:人民网     手机看新闻

 

  人民网北京8月31日电 (记者常红 曾高飞) 近日,《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出台,给乱象丛生的房产市场再添一次余震。余震波及的不仅仅是房产行业,还有家庭生活,包括夫妻关系、婆媳关系等方面。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关于房产的焦点是在房产证、商品交易合同上加名。据报道,对此,南京地税局计划给房产加名征收3%的契税,武汉、成都、无锡等税务部门则将按不等比例征收这种新税种。

  国税总局和地税部门意见不一

  对于房产加名征税,国税总局和地税部门意见不一。

    综合媒体报道,目前除南京外,成都、青岛、泉州、苏州、无锡等城市,对房产加名已经在“迫不及待”地征收契税了。

  但国税总局目前对以上相关地方税务部门给房产加名征税行为并不认可。国税总局在回应媒体时称:“南京房产证加名征契税,属于地方政府税收行为,短期来看恐怕不可能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类似政策”。北京地税也在回应媒体咨询时表示:暂时不会给房产加名征收契税。

  网友质疑房产加名征税“趁火打劫”

  网友对税务部门给房产加税的目的和作用,观点不一。

  有些网友认为,这样可以让爱情变得更加纯粹,去掉恋爱中的功利目的。但也有网友认为,房产加名征税,使得家庭成为“火药桶”,严重地影响夫妻关系和婆媳关系。还有网友认为,《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让媳妇学会“忍”字当头,为不至于净身出户,不得不“逆来顺受,忍气吞声”。

  但更多的网友质疑税务部门对房产加名征税是“趁火打劫”。原华远地产董事长任志强在得知南京地方税务部门要给房产加名征税后,第一时间在新浪微博上发了言简意赅的四个字:生财无道。这个表态让这位饱受诟病的房产“大炮”获得很多网友的罕见支持。

  专家:婚前房产加名征税先悠着点

  对于南京地税局要给房产加名征收契税行为,专家有不同解读。

  “是否征税,如何征税,是征3%还是5%,不能由地方税务部门说了算,而应由国务院给出更加权威的规定和解释。”湖南溥天律师所唐波律师认为,给房产加名征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件的规定缴纳契税。但这一条款在此之前并没被激活,现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立马就将其推上前台,有些让人费解。

  唐波表示,夫妻间的财产纠葛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正因为如此,法律才给出了一个更为明确的规定。需要指出的是,即使在婚后对婚前房产加名了,其房屋权属并未发生明确转变,例如,夫妻双方还可能共同负担按揭,偌尚离婚,按揭部分还要按照《婚姻法》进行分割,并非按照房产证上的比例简单确定归属。而倘若一辈子不离婚,这房屋权属就会一直是夫妻共同财产。从这个角度看,对婚前房产加名征税,并不符合房屋权属转变的传统与现实。基于此,地方税务部门无权按照《契税暂行条件》笼统地进行婚前房产加名征税。

  南京财经大学财政与税务学院的税务专家杨抚生教授在接受采访时认为,根据税法规定,作为全国最高税务机关的国家税务总局不仅拥有执法权,而且还具有相应的授权立法权,可依法拟订和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令、法规,制定和执行实施细则及税收行政规章,提议税种的开征和停征、税目的增减、税率的调整。地方政府既没有权力出台新税种,解释权也不归地方。言外之意,南京地方税务部门对房产加名征收契税,有违规之嫌。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后的夫妻房产加名是否征税,应保持与《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前一致。《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前,是不征收契税的,所以,给房产加名征税应该悠着点。”唐波认为,法律适用应该考虑自身稳定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是适用于离婚案件,法官在判案时的一种内部指导规则,并不等于存在夫妻关系的房产法律确权。《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并不直接导致任何房产所有权变动,该司法解释只有适用于具体案件时,才会被引用。

  财政部起草 国税总局拟研究加名税可行性

  昨日(8月30日),《新京报》报道称,国税总局拟研究婚前房产加名税可行性,详规有望本周出台。

    国税总局相关负责人回应称,总局内部已经获悉了该事件,准备就“加名税”可行性展开研究,至于具体细则,有待进一步研究。该负责人同时表示,国税总局只是政策执行部门,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由多部门协调,其中财政部起主导作用。

    媒体引用财政部官员消息称,“房产证加名征税”的详细文件已经起草完毕,正在走法定签发程序,有望本周内出台。财政部官员解释说,对此类房屋权属变动情况征收契税,现行税法已有明确规定。婚前房屋产权证加名,就是房屋权属部分转移,即以部分赠与征收契税。

  财政部官员称,在制定“房产证加名征税”政策时,要以人为本,既要考虑“税理”,也要考虑“人情”,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情况,而将出台的新政策方方面面都应兼顾到。
(责任编辑:贾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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