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志忠律师

石志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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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损害赔偿,刑事案件

公租房与产权房的区分

来源:石志忠律师
发布时间:2015-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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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与产权房的区分

大厂街道社区居民邓女士,1952年出生。家有承租的公房,来电咨询咨询公租房与产权房的区别?

律师解答:此问题太大,只能就学识水平及经验概括一下吧。公租房,也有称之为廉租房的,顾名思义,就是公共租赁房,这类房屋一般是政府或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兴建,主要提供给依一定标准界定属于住房困难的城镇居民或职工以及外来务工人员。产权属于政府或企事业单位,属于集体产权,非个人所有,作为承租人只享有使用权,不能闲置、转租、出售。承租的对象也受到限制,租金由政府定价,十分优惠或者享受租金补贴,租赁成本明显低于市场价,具有普惠福利性质。

广义的产权房包括公有产权房和私有产权房。前面所说的公租房,则是公有产权房,其交易受国家政策严格控制,在此不论。这里说一下狭义的产权房,即有房屋所有权证或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的权属明确的房产。在国有土地上,此类房屋有两种,一种是商品房,就是开发商经过交纳土地出让金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开发的房产;另一类是,存在于划拨国有土地上的私城镇居民私有房产。这两类房产,权属关系明确,可以自由上市交易,不受时间、对象限制。而对于集体土地产权房则在转让时受到一定限制,只可以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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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石志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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