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办理土地证须知
来源:石志忠律师
发布时间:2013-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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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办理土地证须知
1、原使用者土地证原件;
2、产权证/共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全部复印);
3、买卖契约副本及第一页、第二页、最后双方签字页复印件;
4、产权人/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若房屋来源不是买卖,需提供产权来源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继承或赠与公证书、离婚协议、离婚证书、房屋交换协议);
6、夫妻析产:增加共有权人或改变产权人的需提供结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协议书或情况说明;
7、房产证与土地证地址不符,需提供派出所变更地址证明(房改房可让单位出具证明);
8、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9、土地登记委托书原件(代办公司须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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