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连波律师

孙连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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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公司企业,婚姻家庭,劳动纠纷

工伤认定不受退休年龄的限制

来源:孙连波律师
发布时间:2011-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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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虽然规定退休人员不受劳动法调整,但工伤条例并未规定退休人员因工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因此,退休人员在工作中发生伤害事故应认定为工伤,并享受工伤待遇。
案情
     2010
330日,陕西省长武县人民法院通过庭前调解,化解了一起劳动争议纠纷,被告永乐商业有限责任公司(化名)赔偿原告牛玲(化名)各种经济损失43000元。
    2007
1231日,已过了退休年龄的原告牛玲与被告永乐商业有限责任公司签定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被告安排原告从事炊事员工作。20081122日,原告在上班清理压面机卫生时,左手深入转动中的压面机内损伤,经送医院住院治疗,小拇指和无名指被截指。200954日劳动仲裁部门认定,原告为工伤。20091019日劳动仲裁部门又以原告已超过退休年龄,不具备劳动关系主体资格为由,撤销了对原告的工伤认定决定,原告遂提起诉讼。

    原告虽已超过了退休年龄,但与被告签订的劳动合同不违反法律之规定,所以,法院认为原告在工作期间受到的伤害仍属工伤,被告负有赔偿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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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孙连波
  • 执业律所:山东众成仁和(德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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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3714*********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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