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倦律师

张晓倦

律师
服务地区:广东-广州

擅长:合同纠纷,劳动纠纷,知识产权,婚姻家庭,刑事案件,综合

未办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是否生效

来源:张晓倦律师
发布时间:2019-10-31
人浏览

      关于未办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是否生效问题,我国《担保法》和《物权法》的规定不一致。《担保法》规定,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物权法》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由于我国《担保法》系于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物权法》系于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目前应当适用《物权法》的规定,未办抵押登记的抵押条款合法有效,但在实现债权的过程中会丧失对抵押财产的优先受偿权。


以上内容由张晓倦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张晓倦律师咨询。
张晓倦律师
张晓倦律师
帮助过 9299人好评:88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39号广东国际大厦A座7楼、17楼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张晓倦
  • 执业律所:广东安国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4401*********227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广东-广州
  • 地  址: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39号广东国际大厦A座7楼、1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