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倦律师

张晓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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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广东-广州

擅长:合同纠纷,劳动纠纷,知识产权,婚姻家庭,刑事案件,综合

用人单位未按期申请工伤认定,应承担责任。

来源:张晓倦律师
发布时间:2019-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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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第1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该条第3款规定,用人单位未在该条第1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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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张晓倦
  • 执业律所:广东安国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440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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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39号广东国际大厦A座7楼、1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