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林霞律师

翁林霞

律师
服务地区:广东-广州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公司企业

“阴阳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

来源:翁林霞律师
发布时间:2015-08-31
人浏览
    2013年2月,李杨在中介公司的介绍下看中了张封的一套房产。双方最终约定以180万的价格成交。达成意向后,李杨要求中介公司帮其避税以减少其购房总额。随后,双方在中介的指引下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房屋价款130万,其余50万在产权办理当日给付给房主张封。几天后,张封与李杨及中介公司(居间方)在中介公司签订了房屋居间合同及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以130万元的房款价完成过户登记。过户当天,李杨表示自己经济出现状况,无力支付50元的尾款。讨价还价后,李杨在中介的见证下支付了50万元价款中的20万,并打下欠条表示剩余款项2个月内给付完毕。房屋过户后,李杨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给剩余款项。为此,张封将李杨诉至法庭,要求其支付30万元款项及利息。
    评析:根据《合同法》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 阴阳合同”以虚报价格以逃避国家税收,损害国家税收利益,属于无效合同。按照法律规定,无效的合同没有法律约束力。但值得注意的是,为了防止有人因为自己不当行为获利,保持交易的顺畅,司法实践中一般将购房合同中涉及避税的价格条款认定无效,但并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双方仍然要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文中均为化名)
以上内容由翁林霞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翁林霞律师咨询。
翁林霞律师
翁林霞律师
帮助过 68352人好评:669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天河北路626号保利中宇广场A座21楼(三号地铁:华师站C出口左转约300米)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翁林霞
  • 执业律所:广东高睿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4401*********161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广东-广州
  • 地  址:
    天河北路626号保利中宇广场A座21楼(三号地铁:华师站C出口左转约30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