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林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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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公司企业

合同未到期如何转租房子

来源:翁林霞律师
发布时间:2015-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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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租赁房屋转租需要的条件

  (1)转租需要出租人同意;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无效,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出租人同意转租,其转租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应当在承租人的剩余租赁期限内;超出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转租期间无效。

  (3)出租人知道转租的事实,没有明确表示反对的,也表示异议,视为同意转租,不得主张转租合同无效,主张无效的,法院不予支持。

  (4)转租合同的第三人即次承租人,可以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5)拖欠租金而出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租金、违约金等费用,作为合理的抗辩事由;超出部分可以折抵租金或者向承租人追偿。

  (6)次承租人腾房义务和逾期使用费义务: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后,出租人有权请求负有腾房义务的次承租人支付逾期腾房使用费。

  (7)应当订立转租合同,可以是三方当事人共同签订,也可以在出租人的同意下由承租人与转承租人双方签订;

  (8)转租合同生效后,转租人享有并承担原租赁合同规定的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并应当履行原租赁合同规定的承租人的义务,但出租人与转租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9)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转租合同也随之变更、解除、终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转租:

  1、承租人拖欠租金的;

  2、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

  未取得《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的房屋向境内的外来流动人员转租,转租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区、县公安派出机构申请并取得《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

  相关知识拓展:房屋转租注意事项

  1、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不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业转租给第三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4、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5、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备案需要提交的资料:

  (1)房地产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2)出租人、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3)房屋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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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翁林霞
  • 执业律所:广东高睿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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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4401*********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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