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亚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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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停车被盗 超市应承担赔偿吗?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11-02-25 浏览量:345
一市民到超市购买消费品,将所骑车辆放到超市指定停车处被盗,由此引发一起消费服务合同纠纷。
超市为消费者提供购物消费的同时为顾客提供的停车服务,虽然表面上是免费的,但它是超市为消费者提供配套的服务,吸引消费者去超市购物,以赚取更多的利润为目的。在超市购买商品,超市就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不受损害的权利”、第18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要求。”,顾客作为消费者将其车辆停放于超市指定的停车区域,该停车区域理应成为超市提供的免费场所范围及履行法定服务义务的起点。因此,若超市未尽到法定义务,依法应担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