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晓辉律师

秦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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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广西-南宁

擅长:合同纠纷,公司企业,损害赔偿,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同命同价

来源:秦晓辉律师
发布时间:2010-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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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将于201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按照《条例》,广西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将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上和城镇居民享用同一标准。

  考虑到近年来广西外出务工人员增多,人口流动频繁,有些务工者在城市打工超过一年或在城镇定居多年,收入并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平均收入,《条例》规定:“因交通事故伤亡的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其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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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民主路6-6号阳光新都C座1105室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秦晓辉
  • 执业律所:广西广为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450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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