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法律快车 > 邯郸律师 > 夏俊峰律师 > 律师文集 > 文集详情
律师信息

一张拼贴起来的欠条,能否将欠款追回?

非原创(原创) 发布时间:2012-08-15 浏览量:11

一张拼贴起来的欠条,能否将欠款追回?
 
案情介绍:
2011年3月,某水表公司给某水暖批发部送来价值2万元的水表,批发部老板袁某打了一张欠条。章佳洋是水表公司经理,今年1月14日下午5时许,他来到该水暖批发部找袁某要钱,袁某说是要看看欠条,一把将欠条抓过去撕毁,他连忙夺了回来。袁某当即称自己根本不欠钱。章佳洋连忙打110。110当时建议章佳洋到法院解决。袁某和其请来的证人小彭当庭称,2011年4月的一天,章佳洋来袁某的店里要钱,袁某当场拿出2万元现金给了章佳洋,随后将收回的欠条揉成团扔出门外,章佳洋将丢弃的欠条捡走,并据此告上法院。
法院判决:
一审判决袁某10日内清偿2万元。
  律师点评:
  袁某没有其他佐证,仅仅提供一位证人的证言,是孤证,所以,法院不予采信。而根据章佳洋当天的报警记录,以及其拼贴的欠条原件等,能形成证据链,效力高于袁某提供的证据,故一审判决是正确的。
为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利益,要债前,最好将欠条复印几份,如果欠债人要求看欠条,就将复印件给他看,原件不要轻易出示给对方,防止丢失或者发生意外。在收到还款后可以给对方打收条,或者一手交钱一手交付欠条原件。其次,事后通过录音等方式取证也是有效的,但需要欠债人能亲口承认欠债事实。

 

夏俊峰律师

夏俊峰律师

服务地区: 全国

服务时间:08:30-21:00

律所机构: 河北十力律师事务所

158-3208-9946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