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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遗产留给宠物的想法和做法在法律层面上只是一场荒诞的行为闹剧

来源:李广成律师
发布时间:2019-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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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有资格继承遗产吗?

近日,一则“要把遗产留给两条狗”的新闻吸引了网民的眼球,大家都不约而同地非常好奇,这是啥情况啊?这么奇葩?

事情是这样的,居住于湖北宜昌的赵女士,今年58岁了,一直是单身,其父母已经去世多年,也没有其他兄弟姐妹,她平时人际交往也少,与她朝夕相处的只有家里饲养的两只狗。

最近,随着年龄越来越大,赵女士感觉身体也一天不如一天,就想立一个遗嘱,把她现在住的房子卖掉,然后把卖方的钱留给家里的两只狗继承。

有了这个突发奇想,赵女士还专门前往公证机关咨询有关遗产处置的问题,结果,公证机关工作人员告知她,以前从未遇到有人要立这样的遗嘱,也未实际办理过这样的公证业务。

大家可能之前偶尔听说过国外有人要和动物结婚,要把财产留给宠物,要和一棵树结为夫妻等等诸如此类十分荒诞和奇葩的事件,但就国内和国人而言,赵女士很可能是公开表示要把遗产留给两只狗的第一人。

但问题是,关于遗产的处理,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法律问题,并不是随心所欲的。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可以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但无论是哪一种继承方式,继承人都必须是“人”,自然人,而不能是其他的物种。

狗作为动物,它不具有“人”的法律属性,也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也没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没有资格参与民事活动,所以要让狗继承遗产,在我国目前的法律观念层面上,完全不可能实现,在国人的社会观念和伦理观念层面上,也是让人难以接受的。

另外,根据《继承法》第三十二条“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之规定,如果赵女士确实没有可以作为继承人的亲属,其遗产依法归属国家或者其生前所在的集体所有,不会出现其担心的遗产没人要和无法处理的情况。

湖北赵女士作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其想让狗继承遗产的大胆前卫想法虽然标新立异,但在我们传统的伦理和社会观念中,尚无市场空间,顶多算是一出博人眼球的荒诞闹剧。

互联网时代,人人都想出名。

虽然赵女士不能洗脱其为了博取眼球,吸引社会注意力,争做网红之嫌,但她以自己要“把遗产继承给狗”这一大胆和任性的行为,客观上拓宽了大家对于动物能否继承财产的联想与探讨,也算为全民普法作出了一些贡献。在这一点上,我们也应该感谢赵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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