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二手车里程被更改,“退一赔三”获支持
近年来,二手车交易市场异常红火,各大网络平台的广告也铺天盖地。伴随着二手车交易量的提升,相关纠纷也多了起来,因“更改里程”而导致的纠纷就是其中比较典型的纠纷类型。我们都知道,二手车辆里程数的不同代表着车辆的性能不同,从而决定了可谈判的价格空间也有所不同。但有的不良商家为了抬高价钱,竟然篡改了车辆的里程数,面对这种情况,消费者应该怎么办呢?我们通过一则案例来看一下。
案情简介
2014月7月27日,于某与上海某二手车经营有限公司签订二手车销售合同一份,约定于某向该公司购买某品牌二手车一辆,表显里程5.5万公里,车辆价格为31.3万元。后于某支付了购车款,车辆转移到于某名下。
后于某前往4S店维修车辆,被告知该车辆实际里程数截至2013年10月31日的行驶里程为67,830公里。
于某认为,该二手车公司隐瞒了系争车辆的实际行驶里程的事实,已构成欺诈,应退一赔三,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一、解除2014年7月27日签订的二手车销售合同;二、退还购车款31.3万元;三、赔偿于某购车款93.9万元。
法院观点:
二手车公司作为车辆出卖方,应对其所出售车辆的各类信息尽到真实披露义务,并对其不存在隐瞒真实里程数及曾发生事故的故意承担举证责任,然而该公司虽否认其更改或者隐瞒车辆真实里程数,但对此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故公司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由此,对于于某以欺诈为由要求其承担三倍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法院据此作出判决:一、解除双方于2014年7月27日签订的《二手车销售合同》;二、二手车公司退还于某购车款313,000元;三、二手车公司赔偿于某939,000元。
律师评析:
2013年10月25日,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次修正,并自2014年3月15日起实施,该法规定了经营者的欺诈赔偿责任,也即我们常说的”退一赔三“,其中三倍赔偿属于惩罚性赔偿。
在此类纠纷中,对于消费者来说可以采取维权途径一般有:
1、双方协商;
2、投诉到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3、起诉到法院。
其中,诉讼中常见的问题在于如何证明”里程“被篡改的事实,消费者可以考虑从4S店取得相关凭证的方式予以证明,若车辆出卖之前在4S店保养过,4S店一般会有里程记录。若仅能查询到目前的行驶里程,则需要分析比对相关里程的合理性。为了防止相关证据的灭失,我们建议消费者一旦发现相关情况,尽早采取法律途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