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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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校园贷以敲诈罪判刑

来源:康欣律师
发布时间:2018-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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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学生报案,该团伙通过哄骗学生向其借贷,然后催收高额利息。有学生在"梦想分期"借贷公司借款 4000 元后,仅 2 个月的时间,借款就变成了 5 万元债务。学生还不了钱,就通过言语威胁,到家里"泼油漆"等方式暴力催收,胁迫无力还款的大学生"转贷"还款。  日前,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以敲诈勒索罪判处龚某、何某等 5 人 11 个月至 3 年不等有期徒刑。校园贷,又称校园网贷,是指一些网络贷款平台面向在校大学生开展的贷款业务。据调查,校园消费贷款平台的风控措施差别较大,个别平台存在学生身份被冒用的风险。此外,部分为学生提供现金借款的平台难以控制借款流向,可能导致缺乏自制力的学生过度消费。

1.校园贷款是具有高利贷性质。

2.校园贷款会滋生借款学生的恶习。  

3.若不能及时归还贷款,放贷人会采取恐吓、殴打、威胁学生甚至其父母的手段进行暴力讨债。

4.有不法分子利用“高利贷”所获信息进行电信诈骗等犯罪。

第一个“坑”,费率不明。

第二个“坑”,贷款门槛低、审核不严。

第三个“坑”,不文明的催收手段,给借款学生造成极大心理压力。

第四个“坑”,风险难控,易将风险转嫁给家庭。

所以,理性看待校园贷保护自身生命财产安全是很必要。那么 如何避开陷阱呢?

分析师建议,大学生要建立文明、理性、科学的消费观,拒绝过度消费和超前消费,结合自身需要,选择最恰当,对自己最有利的借款方式。实在要通过校园贷平台借款,一定要详细了解利率、还款期限、逾期后果等信息,全面评估并制定合理的还款计划。

大学生在进行平台选择时,一要看平台资质是否合规;二要看借款利息到底多高,防止陷入高利贷陷阱;三要看合同内容,与网贷平台签订正规的合同,包括具体的利息、还款时间等,作为法律保障依据。 此外,建议建立大学生的信贷体系,尤其是资助信贷体系,满足经济困难学生的保障性需求,而无需求助于校园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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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康欣
  • 执业律所:上海恒建律师事务所
  • 职  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10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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