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军律师

刘海军

律师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擅长:劳动纠纷,房产纠纷,继承,婚姻家庭

行政诉讼中适用民事诉讼时效的事由

来源:刘海军律师
发布时间:2020-01-13
人浏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行政协议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参照民事法律规范确定;对行政机关变更、解除行政协议等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起诉期限依照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确定。

第二十八条    2015年5月1日后订立的行政协议发生纠纷的,适用行政诉讼法及本规定。

2015年5月1日前订立的行政协议发生纠纷的,适用当时的法律、行政法规及司法解释。


以上内容由刘海军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刘海军律师咨询。
刘海军律师
刘海军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 4476人好评:1168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嘉盛中心1902室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刘海军
  • 执业律所:北京桦天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731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嘉盛中心19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