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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辩护中如何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应对被害方提出的高额赔偿的问题

来源:姜涛律师
发布时间:2019-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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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辩护中如何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应对被害方提出的高额赔偿的问题

在刑事案件中,在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案件中,经常会遇到被害人一方,基于以判处重刑来要挟被告人或者家属拿出高额赔偿,有时被告人家属出于为了自己的亲人能够减轻处罚,不得不违心地答应对应的高价甚至开价赔偿,有许多家庭条件不好的,为此背上沉重的经济负重,笔者在实际办案过程中,在担任被告人的辩护律师时,不仅从罪与刑方面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在经济赔偿方面,也做了大量的工作,为当事人减轻负担,同时不加重刑罚,也是辩护律师的重要职责。下面谈一些自己这方面的体会:

一是充分与被害人方进行沟通,了解其想法和意图,摸清其真实想法。

二是讲清被告人方面的实际赔偿能力,让对方放弃不合理的幻想,让其有一个正确合理的预期。

三是讲清如果正常的附带民事诉讼支持的项目一般只有丧葬费、医疗费等直接发生的物质损失,精神损失一律不予赔偿,数额一般在几万,一般不超过十万元,让其明白,只有通过双方和解,才能拿到较高的赔偿数额,双方如果都坚持自己的原来想法,是双输的结局。

四是让被告人方始终坚持愿意赔偿的态度,对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要反复表示,愿意赔偿,只是对方要价过高,用真诚的态度打动法官、检察官,取得他们的理解,这也是十分重要的。

五是力争在法院法官主持下进行最后的努力,往往效果更好,让法官发挥好其调解的角色

总之,在这方面有许多的技巧。比如有一个我代理的一个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案件,我开始时与被害人的亲属商谈的时候,对方一口咬定,少了四十万元,就免谈和解与谅解,我多方与其沟通,其态度非常强硬,表示宁可不要钱,也绝不会降一分钱,这时我就改变策略,把功夫下到法官身上,反复向法官表明被告人家里经济条件如何的不好,即使在这样的条件下,被告人愿意积极赔偿,但确实一下子拿不出来这么多钱,请求分再次给付,一次给付10万元。但对方就是不同意。我在法庭上,着重讲述了被告人家庭条件不好,并且愿意积极赔偿,用真诚打动了法官和陪审员,最后对方一看形势对自己不利,马上同意接受我方的赔偿方案,最终以十万元达成了谅解,并且我的当事人从轻处罚,判处了缓刑,判三缓三,取得较好的辩护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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