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震坤律师

汪震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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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广东-深圳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刑事案件,综合

丧失诉讼时效的补救措施

来源:汪震坤律师
发布时间:2017-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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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会遇到诉讼时效丧失的情况,这时我们该如何处理呢?是放弃吗?答案是否定的,我们可以采取一些有效措施挽回诉讼时效。具体方法有如下方面:

    一、要求债务人偿还部分贷款不息。一般而言债务人法律意识淡薄,很少能意识到还款会导致诉讼时效的重新计算,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部分本息。

    二、要求债务人签订还款承诺书,承诺还款期限。

    三、与债务人签订债权债务确认书,确认债权。

    四、请求有关部分协助证明以往的催收时间和催收事实。

    五、从债务人账号扣收部分本息,并与债务人签订存款确认书(这样方法的前提是由扣划款协议)。

    诉讼时效规则相关规定:


第一条 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二)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三)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四)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第二条 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认可。

  第三条 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第四条 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

  当事人未按照前款规定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再审或者提出再审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五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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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汪震坤
  • 执业律所:广东嘉得信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4403*********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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