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永旺律师

张永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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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征地拆迁,刑事案件,婚姻家庭

法律实务之买卖合同纠纷

来源:张永旺律师
发布时间:2019-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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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在人类发明并开始使用货币之前,交易就以以物易物的形式诞生了。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货币的诞生,通过货币进行交易的买卖也随之应运而生。


      所谓买卖,买进卖出,一般是指双方通过实物或者货币进行交换以换取自己所需物品,一般情况下会签订买卖合同,买卖是人类最早、也是最基本的交易行为。


      买卖作为交易行为的一种,最首要的就是诚信,小到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购物,大到千万上亿的购货,不论是什么样的买卖,都要遵循这一原则。可以说信任是交易开始的基础,诚信是达成的保障。那么在买卖之中何为诚信?简单来说就是遵守买卖约定、不售假、不欺瞒、不进行一物多卖等不道德不合法的行为。


      虽然这个原则大多数人都会去自觉遵守,但总有人一心向利而生,为了一己私利无视买卖诚信原则。一物数卖、以次充好、坐地起价等不守约不诚信的行为自古有之,在有物价波动之际最为常见,而这实际多出于那些罔顾信用、一心谋图私利之人。


      对于这种人,简单的诚信原则和信用道德束缚显然已经是没有什么作用的了。那么在这个时候,就要用到更具权威和约束力的法律了。买卖一般由买卖主体、买卖客体和买卖内容这三大要素构成。因此但凡调整有关买卖主体、买卖客体和买卖内容的法律规范,均属于买卖合同法的内容。

      我们还根据买卖合同纠纷的实际情况为大家做了更详细的解读资料,让大家学会在买卖合同纠纷中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买卖,最常见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大到成千上亿的购货合同,小到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购物行为,可以说,若生活中没有买卖行为,人们基本上无法生存下去。同时在接待当事人的咨询中,买卖合同纠纷也是常见的法律问题之一,下面对一些经常被问到的法律问题进行一个简要的解答:

一、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管辖如何确定

首先要看双方合同的约定。如果在买卖合同中有对管辖地进行明确约定的,则以约定地点为管辖地;如果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则按照法律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来管辖。

关于合同履行地的界定:

1)如果合同有约定的,以约定的地点为履行地。

2)如果没有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如卖方向买方追款的,则由卖方所在地管辖,因为卖方是接受货币的一方;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如产品质量问题,也是由卖方所在地管辖,因为卖方是有交付合格货物的义务。

3)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如双方在约定地点,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则这个地点是履行地。

4)此外,如果是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买卖合同的,购买的货物也是通过网络交付的,则是买受人所在地为履行地;如果是其他方式交付的,则收货地为履行地。

二、买卖合同中个体户如何作为诉讼主体

1)有字号的应以字号起诉或应诉,无字号的可以个人名义起诉或应诉。

2)若原告为实际经营者,其应当和名义登记的业主一起起诉或应诉,作为共同原告或被告。

3)原告或被告已注销的情况下,应以个人名义起诉或应诉。

三、在诉讼中买方经常主张购买货物存在质量瑕疵,原告如何应对

1)分清是反驳还是反诉;

2)仔细审查买方出示的证据材料能否证明存在质量瑕疵;

3)核对保质期限,看买方是否在合理期间提出质量瑕疵问题;

4)审查买方是否在举证期限内提出质量瑕疵、货物能否做鉴定、有无初步证据能够证明货物存在质量问题。

四、货款打成欠条,如何计算利息的问题

1)若欠条中明确约定还款日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逾期利息;

2)若没有明确约定还款日期,原告一定要提供何时曾向被告要求还款的微信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材料,否则法院将会认定从起诉之日起计算逾期利息。

3)逾期利息的计算标准,法院一般情况下都是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来计算。

五、诉讼时效中断的问题

1)权利人请求;

2)义务人同意;

3)提起诉讼或仲裁。

六、提起诉讼应准备如何准备证据材料

1)证明原、被告主体身份的证据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2)证明买方拖欠货款事实的债权凭证。如销售清单、对账单、欠条、通话录音、微信聊天记录等综合证据。

3)证明买方是否有部分清偿的材料。如转账记录、收条等。

4)证明存在逾期利息的材料。如通话录音、微信聊天记录、欠条等。

5)证明货物有无质量问题的材料。买方收到货物后应及时核对检查是否存在质量问题若发现质量问题要及时拍照、录视频、积极与卖方沟通协商,并注意留存相关证据同时还可以在举证期限内向受案法院申请质量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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