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全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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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新规定劳动仲裁诉讼保全可不用交保全费!!!

来源:孙全泰律师
发布时间:2016-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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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8日上午10时,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该规定第九条 当事人在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要求提供担保:(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工伤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二)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遭遇家庭暴力且经济困难的;(三)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益诉讼涉及损害赔偿的;(四)因见义勇为遭受侵害请求损害赔偿的;(五)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发生保全错误可能性较小的;(六)申请保全人为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由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具有独立偿付债务能力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要求提供担保。故根据该最新规定,劳动者在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法院诉讼索要劳动报酬,可以不用交保全费,就可以保全公司的财产了,这将非常有利于劳动者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诉讼无后顾之忧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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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孙全泰
  • 执业律所:广东国晖(广州)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4401*********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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