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志鹏律师

郑志鹏

律师
服务地区:广东-深圳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刑事案件

双方协议离婚或判决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处理

来源:郑志鹏律师
发布时间:2016-12-12
人浏览

双方协议离婚或判决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处理

如果夫妻双方实行约定财产制的,生存一方在履行了连带清偿责任后,可以在约定财产的范围内行使追偿权,这是夫妻双方约定民事权利义务,若一方不履行可循诉讼途径。

如果夫妻双方实行法定财产制的,也即是没有双方自行约定,那就应当首先用共同财产清偿。具体清偿顺序如下:

  (1)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

  (2)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

  (3)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仍由法院进行判决。

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夫和妻均死亡的,继承人在继承财产范围内承担责任,若无财产,则不承担还款责任。

以上内容由郑志鹏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郑志鹏律师咨询。
郑志鹏律师
郑志鹏律师
帮助过 236人好评:2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广东深圳罗湖区红岭北路中民时代广场A座2楼201室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郑志鹏
  • 执业律所:广东嘉得信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4403*********622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广东-深圳
  • 地  址:
    广东深圳罗湖区红岭北路中民时代广场A座2楼2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