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进泽律师

刘进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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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河北-石家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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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的法定形式要件

来源:刘进泽律师
发布时间:2019-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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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的形式要件

 

关键词:遗嘱 形式要件

    遗嘱的形式:

    1、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2、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3、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瞩人签名。

    4、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根据《继承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的代书遗嘱不宜认定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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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刘进泽
  • 执业律所:河北首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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