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雨岚律师

钟雨岚

律师
服务地区:浙江-嘉兴

擅长: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刑事案件,债权债务,劳动纠纷

最新:醉驾入刑情节轻微或可免刑责

来源:钟雨岚律师
发布时间:2017-05-15
人浏览

近日,最高法新出台的指导意见引起人们的关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公布,《意见》对醉驾情节轻微的情况提出如下表述: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这个“情节显著轻微”如何解释?


省社科院司法研究所所长、刑法教授韩旭说,情节显著轻微应包括酒精含量没有过分高于醉驾标准、没有发生交通事故、没有阻碍检查、认罪态度好等情形。


据了解,该指导意见自5月1日起开始试行。







变化 情节轻微可免于刑事处罚



最高法近日出台的《量刑指导意见(二)》明确: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认罪悔罪等情况,准确定罪量刑。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指导意见还规定,各高级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而试点时间为今年5月至10月,为期半年。根据试点情况,将适时在全国法院推行。


我们可以参考一下以前关于“醉酒驾驶”的处罚标准。





2011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提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2013年12月,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在联合发布的司法解释中明确了醉驾标准,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达到醉驾的,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也就是说,按照此次司法解释,“醉驾,将一律入刑”





对比来看,此次最高法出台的《量刑指导意见(二)》对于“醉驾一律入刑”有所松动,某些情况下可免刑事处罚,甚至有不处罚的情况。

以上内容由钟雨岚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钟雨岚律师咨询。
钟雨岚律师
钟雨岚律师
帮助过 2394人好评:22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州西路218号宏达大厦7楼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钟雨岚
  • 执业律所:浙江国翱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3304*********694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浙江-嘉兴
  • 地  址: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州西路218号宏达大厦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