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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能存在的风险及预防建议

来源:徐晓东律师
发布时间:2016-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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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行为都会有风险,经营公司可能存在的风险就更加广泛。对于风险不可能完全消除,但可以通过一定的预防措施来控制、降低风险的发生或者在风险发生时,使其带来的不利影响、损失减少、降低到最低。经营公司风险预防措施首先在于合作伙伴、员工、交易对象的选择、确定,同时也是预防风险最有效的措施。如果合作伙伴、员工、交易对象选择的好,一是风险发生的概率大大降低;再则发生风险时,协商处理也比较容易,由此带来的影响也会比较小。但不可能总是遇到完美、理想的人,所以需要通过一定制度措施来控制、降低风险对公司的不利影响,保持公司的稳健经营发展,达到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商业目标。

以下就公司般可能存在的风险及预防措施做简单介绍。

一、设立风险

1、设立时股东存在出资不实、未按照认缴金额缴纳注册资本、抽逃注册资本等行为,所导致的公司股东需要承担的民事责任,甚至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风险。目前一些代办注册公司的人员,经常会采取代办注册资本验资,验资后立即将验资款转走;或者在目前认缴制下怂恿股东认缴巨额的注册资本,这些违法违规行为,都会给股东带来巨大的公司设立风险。

预防建议: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认缴的注册资本及时、足额缴纳,并严格按照财务制度使用注册资本。

  1. 公司章程制定不完善,没有很好地利用章程这一公司宪法工具,对很多属于公司自治范围的事项进行约定、明确,使公司的一些重大经营事项无法作出决议,最终导致公司僵局的出现、无法经营的风险。在合作之初,每一个人都会秉承精诚合作、合作共赢的态度,但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壮大,在公司经营所带来的巨大的利益、财富面前,有的人的态度可能就会发生改变,如果有些事情事前没有做好约定,届时可能会发生分歧。

    预防建议:充分利用公司章程,对属于公司自治范围的事项进行约定、明确,保证在出现分歧时,可以找到处理的依据。

    二、人格混同、否定风险

    1、设立、经营的多个公司之间、公司与其股东个人之间的人员、经营、财产等没有进行有效隔离、混同在一起,使交易对象难以区分,所导致的各个公司、股东个人需要对某一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风险。

    预防建议: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制度执行,严格将设立、经营的多个公司之间、公司与其股东个人之间的人员、经营、财产等进行有效隔离,防止混同。

    三、财务、税务风险

    由于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关发票、支出、账册等财务制度所引起的风险;未按照法律规定纳税的风险,以及由此导致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也是一般公司可能遭遇的比较大的风险。

    预防建议: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财务制度执行,依法纳税。

    四、人力资源风险

    公司与员工之间发生的因工资待遇、社保、公积金缴纳、合同签订、合同解除等所发生各种劳动争议的风险;由于员工流失导致公司的客户流失、商业秘密被泄露、使用风险目前,上海市劳动争议纠纷的发生是非常多的,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对公司的不利影响还是比较明显的,所以应加以重视,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预防建议:按照法律规定缴纳各类社会保险、公积金、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签订保密协议、按照法定程序制订各项公司规章制度、员工手册,要求员工学习、了解并签字确认,并严格执行。留存好各类的员工登记表、劳动合同、保密协议、规章制度的制订、员工学习等档案材料、加班审批单、工资、加班费的支付凭证等。

     五、对外交易风险

     1、采购风险

    付款后,无法取得所购货物或者只取得部分货物,且货款无法追回的风险。

    2、销售回款风险

    发货后,无法取得到货款或者只取得部分货款,且货物无法追回的风险。

    预防:在选择交易对象时,尽可能多了解对方的资质、信用、经营情况、履约能力等相关信息,并签订条款完备、约定明确的书面合同。同时,在其它交易条件方面即使做些让步,也要争取采取更加有利的付款、收款方式。比如采购时,采取货到付款,或者先付一部分货款在收货后再付清余款的方式,应避免在对方发货前一次性付清全款;销售时,则采取先付款后发货,或者先付一部分货款在收货后再付清余款的方式,应避免在对方未支付任何款项时就发货。另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问题时,要及时与对方沟通,并保留相关证据。

     

    六、知识产权风险

    1、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的风险

    预防建议:在购买产品时,应要求卖方出具涉及到产品知识产权的相关证明材料、授权材料、书面承诺等;同时在经营过程中,应避免自身侵犯他人的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等权利。

     2、自身的知识产权被他人侵犯的风险

    预防建议:通过采取商标注册、保管原始创作材料(著作权)、签订保密协议、制订保密制度等措施来有效保护自身的知识产权,防止被他人及员工侵犯。

    总结:虽然,上述风险通常不会发生,但一旦发生则对公司所带来的不利影响还是非常大的,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壮大,风险所带来的不利影响将更加明显。所以,在公司设立之初,就应具有风险意识,通过相应的制度措施来控制、降低风险对公司的不利影响,从而保持公司的稳健经营发展,最终达到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商业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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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徐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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