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合资企业律师】律师工作备忘录
【成都合资企业律师】律师工作备忘录
律师工作备忘录
致:
四川XX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法典律师事务所与贵单位电话沟通接洽,并指派何元金律师在详细了解贵单位运营模式和基本情况后,就应聘贵单位常年法律顾问事宜,出具本备忘录,供贵单位参考。
一、贵单位目前聘请顾问需要得服务范围:
1、经济合同审查即公司对外经济行为涉及的经济合同的起草、审查、修改等;
2、风险防范即公司即将或者可能面临诉讼前,提前介入做证据准备;
3、其他服务,含法律咨询、律师函、法律意见书。
二、涉及的诉讼和仲裁:
我事务所律师团队处理贵单位进入诉讼、仲裁阶段的法律事务,需要出庭的,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由贵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向我所交纳代理费,我所按照《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规定的6—8折收取。
三、收费标准
根据对贵单位对我律师团队提供法律服务的范围和程度的要求,常年法律顾问费暂定为: 元/年。
三、我所为贵单位所提供法律服务方式及承诺:
(一、)我所委派 何元金 律师为首的律师顾问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
(二)、我律师团队会当在取得贵单位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贵单位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三)、我律师团队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会为贵单位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贵单位的咨询意见;
(四)、我律师团队在涉及贵单位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贵同意,不会担任与贵单位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五)、我律师团队对其获知的贵单位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贵单位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六)、我律师团队对贵单位业务应当单独建档,会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贵单位的证据资料、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以上备忘录,供贵单位参考!
四川法典律师事务所
律师 何元金
二0一六年一月一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