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房屋产权证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分析:
买卖双方意思表示真实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主要看其是否符合《合同法》的相关规定,(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生效必须具备的形式要件。产权证对于房屋买卖合同而言只是承担着公示和对抗第三人的效力,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未办理产权证并不意味着买卖合同无效。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该条法律规定,是要求行政机关对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房屋,不得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是从物权公示的原则出发为了保证交易安全所采取的行政管理措施,不影响合同效力。
风险提示:
对没有产权证的二手房,如果买受人无法办理过户,也就无法享受对房屋的所有权。此种房屋的一般风险:在房屋价格上涨之后,卖房人反悔从而单方提高价格,不配合买方进行过户;或者更高的房屋价格转卖给第三人并配合第三人过户。建议购买无产权证房屋应当慎重,应签订正规合同并完善合同条款,明确违约责任。交易之前对房屋的权属进行调查,以免因权利瑕疵而产生纠纷。
法律条文: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 【禁止转让的房地产】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物权法》
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