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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抚养权民事起诉状

非原创(原创) 发布时间:2018-12-11 浏览量:0

  变更抚养权民事起诉状


  原告:xxx,女,汉族,19xx年x月x日出生,住xx市x路x小区x号楼x号,联系电话:xxxxxxxx。


  被告:xxx,男,汉族,19xx年x月x日出生,住xx市x路x小区x号楼x号,联系电话:xxxxxxxx。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原被告的婚生子由原告抚养;


  2、被告每月支付原告子女抚养费1500元,并支付办理离婚手续后至今的抚养费7000元以及雇佣保姆费用8000元、医疗费1000元;


  3、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在20xx年x月登记结婚,婚后于20xx年x月x日生育一子。后因感情不和,原被告双方于20xx年x月x日达成离婚协议书,并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儿子由被告抚养。从办完离婚手续至今被告都没有照顾过孩子,没有尽到抚养义务,孩子一直由原告抚养。在此期间,原告多次联系被告叫其对孩子行使抚养义务并两次带孩子去找被告,被告都置之不理。


  离婚协议还约定由原告每月支付300元生活费,当时原告的工资只有900元,达到了其工资的40%。按约定孩子由被告抚养,但实际是原告一直抚养着,被告应该承担抚养费,也应达到其工资的40%,除此原告雇佣保姆支付了8000元和支付医疗费1000元,也应由被告承担。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被告不但没有尽抚养义务,而且对孩子没有任何亲情可言,严重违反了离婚协议的约定。孩子若由被告抚养会对孩子身心健康造成不利影响,现原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第7条、16条,诉至贵院,望贵院判决儿子由原告抚养并由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以及从离婚后至今的抚养费8000元、雇佣保姆费用8000元、医疗费1000元。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许仙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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