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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人将保管的物品交给他人代管可以吗?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0-01-17 浏览量:0

保管人将保管的物品交给他人代管可以吗?如果交给他人代管而造成了损失,谁来负责?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保管人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给第三人保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保管人违反前款规定将保管物转交给第三人保管,对保管物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所以如果没有当事人的另外约定,保管人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给第三人进行保管,如果保管人将保管物交给其他人代管,致使保管物损害的保管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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