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运云律师

张运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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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损害赔偿,刑事案件

车辆被借被盗,如何避免惹上麻烦

来源:张运云律师
发布时间:2018-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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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车借给朋友发生事故,什么情况下要担责

(一)举案说法

(案情概述)200931721时许,原告之子简某在三高下夜自习课后,乘座同学扶某的自行车刚出学校门口被汪1酒后驾驶汪2的摩托车将简某、扶某连人带车撞倒,造成汪1、简某受伤,两车损坏,简某抢救无效死亡。200946日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汪1无证驾驶,没戴安全头盔,措施不当,没有确保安全,其违法行为是该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原告诉称,被告汪1无证驾驶他人摩托车,在学校门口人群密集处,高速行驶,追尾撞车,致人死亡,应承担本案50%以上责任,汪1负主要责任。被告汪2系车辆所有权人,擅自将车借给无证人,对车不管不控制,对借车人没有进行必要安全提示,对车辆处于一种放任自流的失控状态,引发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其行为在本案中有明显的过错,其应承担10%的连带赔偿责任,被告汪3事发前和被告汪1在一起吃夜饭,席间白酒和啤酒交替饮用,其明知汪1饮酒,还安排汪1酒后无证驾车引发悲剧,其过错行为在本案中作用较大,应承担本案30%以上连带赔偿作用。

   被告汪2辩称,其摩托车借给汪3,其无任何过错,不承担任何责任。

  (法院判决)汪1应在其赔偿原告损失的80%的责任(另20%由扶某承担)内承担70%的责任,汪3承担20%的责任,汪2承担10%的责任。

(分析)这是一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件,案件焦点在于肇事车辆的所有权人、使用人对这起事故要承担什么责任。公民的人身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告之子简某在交通事故中受伤致死,其父母依法应获得相应赔偿。机动车是高度危险的交通工具,上道路行驶对驾驶者、乘客和社会公众人身及财产安全都有较大威胁,因此,驾驶机动车应当具备合法的驾驶资格,这是对驾驶人的最基本的要求,在未取得驾驶资格的情况下上道路行驶是对他人对自己极不负责的行为。被告汪某1无证驾驶登记车主为汪某2的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措施不当,没有确保安全,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之规定,其行为是该起事故发生的主要责任。其对原告所受到的损失应根据其在事故中应负的责任予以赔偿。

鉴于本案肇事车辆所有权属被告汪某2,汪某1没有取得驾驶资格,汪某2在出借其机动车时未对借用人汪某3驾驶资格审慎地审查,而汪某3在使用保管汪2的摩托车期间,又被无驾驶证的汪某1驾驶该车送其朋友回家,因违规驾驶而导致发生交通事故,该交通事故的发生是出借人汪某2的不慎出借行为、使用人汪某3保管不善的行为与驾驶人汪某1违规驾驶行为结合导致,三被告均有过错,应根据其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原因认定过错程度,再以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结合本案案情及证据分析,参照《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项,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八十的赔偿责任的规定,汪某承担应原告全部损失80%,自行车人扶某承担20%为宜。扶某在其承担责任范围内已与原告达成调解协议,扶某已给予赔偿,本案不再承担责任。由于汪某2、汪某3在该起事故引起的原因中均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汪某1的赔偿责任。综上,汪某1应在其赔偿原告损失的80%的责任内承担70%的责任,汪某3承担20%的责任,汪某2承担10%的责任。

(二) 相关法条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借、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并不是同一人时候,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对所有人对损坏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由此看出,当车主有过错的情况下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根据过错的大小承担相应比例责任。

那么什么才算是车主有过错呢?1.明知借车人饮酒吸毒却还是将车借出;2.明知自己的车子有故障还借出。(车辆故障指的是被借的车辆的动力系统、刹车系统、轮胎鼓包等影响了车辆的正常行驶的问题);3.将车借给没有驾照、驾照吊销的人。如果不能证明车主对损坏的发生有过错的车主就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最后一点,借车给别人出事故,保险公司的合同里面并没有规定车辆外借是免赔的,但如果借车人把你的车又借给了另外一个人,发生了事故,保险公司就不赔了。

(三)如何防范

把车借给别人,牢记如下四点,可避免担责:

1.不借给饮酒人

明知借车者饮酒、服用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还将车出借,就应承担赔偿责任。

2.故障车不出借

如果车主知道或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缺陷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的,车主应承担赔偿责任。

3.不借给无驾照者

将车借给没有驾照的人,出事故后,车主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搭车出事后车要担责

即使对搭乘人员免费,司机和搭乘者之间也形成了类似于旅客运输合同的法律关系,一旦出了事故,车主要担责。


二、车辆被盗后发生交通事故,车主是否应担责?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依照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请求由机动车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具有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二条: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同时公安部门建议,车辆被盗后,及时办理报案手续务必保留事故现场,并在24小时内向公安刑侦部门(110)报案。

 也就是说,车被盗后,及时报警,公安立案,则车主无责,肇事者负全责。被盗后若未报警,那么车主极有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具体是主责还是次责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赔偿问题要依据交警事故科的责任认定书和需要赔偿方的证明(例如自己的修车发票、对方的医疗手续与发票)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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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张运云
  • 执业律所: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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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4403*********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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