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海龙律师

曲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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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山东-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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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被他人打伤,构成工伤,可以同时主张工伤和人身赔偿

来源:曲海龙律师
发布时间:2016-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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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劳动纠纷律师: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构成工伤的,劳动者有权同时主张工伤保险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国家设置工伤保险制度,目的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本单位全体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的职工有权获得工伤保险赔偿、享受工伤待遇。因此,只要客观上存在工伤事故,就会在受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工伤保险赔偿关系,无需考察工伤事故发生的原因。而基于侵权事实的存在,受伤劳动者作为被侵权人,与侵权人之间形成侵权之债的法律关系,其有权向侵权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侵权之债成立与否,与被侵权人是否获得工伤保险赔偿无关。因此,因用人单位之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构成工伤的,该劳动者既是工伤事故中的受伤职工,又是侵权行为的受害人,有权同时主张工伤保险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用人单位和侵权人应当依法承担各自赔偿责任。 (青岛劳动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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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城阳区正阳中路国际商务港412A室(城阳法院对面)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曲海龙
  • 执业律所: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3702*********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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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市城阳区正阳中路国际商务港412A室(城阳法院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