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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河南

擅长: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公司企业,刑事案件

吵架致死责任问题

来源:李云律师
发布时间:2017-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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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气死人”在什么情况下不承担责任。在民事领域,“气死人”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取决于是否构成民法上的侵权。除特殊侵权外,普通的民事侵权行为是否成立一般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进行判断,即普通的侵权在构成上需要具备如下要件:存在侵权的结果、实施了侵权行为、行为与结果存在因果联系、侵权主体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如果赔偿请权人能够对侵权成立的上述要件进行证明,则被声索权利的相对人即可成立侵权责任法上的侵权行为人。如果权利声索者不能够证明上述构成要件,则被声索权利的相对人不承担责任。简言之,是否承担责任,取决于权利声索者的举证能力。

二、“气死人”在什么情况下承担民事责任。一般情况下,无肢体冲突的争吵不可能发生人员死亡的后果,只有争吵的一方当事人具有特殊的疾病,如高血压、心脏病等,与争吵行为的结合才可能导致人员死亡的后果。如果甲明知乙患有高血压、心脏病,与其争吵可能会诱发、加重乙的病情甚至引发乙的死亡,自己主动挑起事端并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则甲需要负相应的责任;如果甲本身对争端的发生无过错,乙对争端的发生负主要责任,甲无法回避与乙的争端,则对乙的行为不承担责任;如果甲能够采取其它的方式回避争端,则可能需要承担责任。

三、“气死人”在什么情况下承担刑事责任。如果甲图谋杀害乙,或者明知乙患有高血压、心脏病,与其争吵可能会诱发、加重乙的病情甚至导致乙的死亡,甲为追求乙死亡或者基于其它目的而放任(也可能是因疏忽大意而未预料到)乙的死亡,故意制造事端与乙争吵,结果发生了乙死亡的后果,则甲可能需要承担故意杀人或者过失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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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李云
  • 执业律所:河南智举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410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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