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谭生律师

余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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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广东-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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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抗辩策略

来源:余谭生律师
发布时间:2016-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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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技术方案 现有技术 

【案号】((2014)浙甬知初字第138号

【导读】三被告面临着原告AQH对其的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主张,应该运用哪些诉讼策略才能让他们的利益得到最大化呢?

【基本案情】原告在被告BAJ公司开办的超市内、被告CY公司在天猫网站开办的航嘉旗舰店内、全国各大商场、超市、电商网站发现有销售自己专利的产品,且数量巨大。随后诉至法院,被告HJCY公司,CY公司都主张了现有技术抗辩进行辩护,并且都获得法院的支持,而被告BAJ公司则以自己已经尽到了合理注意义务为抗辩,最终也获得胜诉。

【抗辩策略】专利案件中处于怎样的角色,往往就决定了你接下来的抗辩策略,一般对于生产者的抗辩策略主要有1、其生产的产品与涉案专利产品不同;2、现有技术抗辩;3、对于销售者除了前两项的抗辩以外,还可以进行合法来源抗辩。

    在本案中,三被告都主张了现有技术抗辩,笔者结合本案进行现有技术抗辩有关理论的阐述。此案中的虽然HJC公司,CY公司销售的产品中包含了原告的相类似的专利,但由于这两被告都可以证明出该项专利技术是属于公开的技术,进行了现有技术的抗辩,最后都得到了支持。

专业处理专利侵权案件的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现有技术抗辩存在的直接原因是由于我们专利的确权机构是专利局,而专利权的侵权纠纷判定机构是法院,确权机构和判权机构属于两个不同的机构,其职权是相互分开的。还有我们现有技术与被控权技术之间是否存在相似性,存在的相似性又是多大?这是由我们法院自由裁量的,也正是这个法院自由裁量的存在,体现了现有技术抗辩的存在基础。

    我们在进行现有技术抗辩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证明该专利是现有技术这个举证责任是由被控权人承担的。2被控权方在证明是否为现有技术时,只能引用一项技术去证明,而不能引用两项及以上相结合技术去证明。3被控权人必须要证明到实施的技术与公知技术相似或者想接近这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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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余谭生
  • 执业律所: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
  • 职  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4403*********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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