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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概念【侵犯商业秘密罪律师】

来源:黄雪芬律师
发布时间:2019-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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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概念【侵犯商业秘密罪律师】

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

 

 

行为人只要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中的一种行为,并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的,就能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律师认为,在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往往不只是实施了其中一种行为,而是同时实施了两种以上的行为,从而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律师在处理上述情况的时候,如果行为人实施了前述侵犯商业秘密罪行为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行为,仍只能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一罪,而不能数罪并罚,行为人实施的多种犯罪行为,可以作为该罪的量刑加重处罚情节。

 

[关键词] 侵犯商业秘密、构成要件

 

商场如战场,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计划经济的时代早已一去不复返。要想在如今日益激烈的商战中求得生存并且进而获得一席之地,绝非易事。因此作为现代商战中出奇制胜的法宝的商业秘密越发的受到关注。随着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的完善,作为商业秘密的经营信息,技术信息等具有商业价值的信息资料越发的成为了广大的市场竞争主体的秘密武器和重点保护对象,而且随着现代科学技术不断进步,侵犯商业秘密的方式和途径更加凸显技术化、高端化、高智商化,如何加强商业秘密的刑事保护,成为了当今世界各国迫切面临的问题。由于各种历史客观因素,我国学界对商业秘密的刑事保护相对起步较晚,而且多年来关于本罪的构成要件中的一些敏感问题一直存在较大的争议。因此,如何清晰地厘定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构成要件,如何细化具体的入罪标准,成为了我国刑法学界目前迫切需要解决得一项任务。

 

一、侵犯商业秘密罪概述

1. 商业秘密的概念

 

商业秘密(Trade-Secret)一词俨然已经成为了当今国际商务领域较为通用的法律术语。关于商业秘密的概念,世界各国立法对此定义不尽相同,如在英国普遍认为是指属于一家商行的某一工序或产品的知识或消息,如果透露出去将会损害商行的利益。

 

美国法律对于商业秘密的定义较为全面也较复杂,且分见于不同的法律条文中,总结下来共有三类:

 

(1)按照《布莱克法学辞典》中对于商业秘密的解释,可归纳为“用于商业上的配方、模型、设计或信息的汇集,而能使人较其不知或者不使用的竞争者,更有机会获取利益。”或者是指“一项计划或方法、工具、机械或合成物,仅有所有人及其必须被透露的受雇人知道。一项未取得专利的秘密配方或方法,仅为用其以合成某些具有商业价值的交易物品的某些个人所知悉者”。

 

(2)参见《美国侵权行为法汇编》,认为商业秘密可以是任何公式、模型、设计或者说信息汇编。可以是一个化学配方,一道制作、处理或保存的工序,一个机器或其他设计的模型,或者一个顾客名单。

 

(3)根据美国《统一商法典》的条文,商业秘密被界定为特定信息,包括公式、图样、汇编、装置、方法、技巧或工序等。这种信息将独立产生实际的或潜在的经济价值,对他人并非一般所知,也不易以适当方法获得,但是可从这种信息的揭示或使用中获得经济价值,同时持有人也尽了合理的努力去维护它的秘密性。日本将商业秘密定义为:“根据造方法、市场行销策略或其他经营活动中实用的技术上或经营上的企业信息。而这些信息必须以秘密方式保守,并且不易为一般公众得知”。目前国际上通用的《关贸总协定》(TRIPS)商业秘密表述为“未公开的信息”,且必须符合下列三个条件:

 

(1)在一定意义上,其属于秘密,并非能够普遍了解或容易得到的;

 

(2)基于秘密属性而具有一定的商业价值;

 

(3)相关的合法占有人基于保密需求已经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我国对于商业秘密的相关立法起步较晚,直到 1993 年通过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 10 条才对商业秘密做出了明确的定义,即“所谓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获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以及经营信息”。对此,有学者认为该范围应当进一步扩大,凡是与竞争和物质利益有关的信息都可以成为商业秘密,因而除了工商业及其活动领域外,科研、教育、文化、体育等行业也存在商业秘密。

 

虽然国际上对于商业秘密的定义不尽相同,但是总的来说可以划分为广义和狭义之分,所谓狭义的商业秘密,主要是指直接适用于工业生产的技术信息,如设计图纸、工艺流程、配方公式、生产数据、科研实验结果等。而广义的商业秘密则并不局限于工业领域,还包括商业领域以及企业管理领域的相关信息,如市场营销方案、客户名单、进口渠道、企业并购方案、合同内容等。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认为,随着近年来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深化,以及国内外企业之间的竞争激烈程度日益加剧,单纯的将商业秘密的范围局限在工业领域的相关技术信息的立法观点已经远远无法满足现阶段对于商业秘密保护的客观要求。因而从广义的角度来理解商业秘密,才能够更好地适应现代市场竞争保护商业秘密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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