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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股后拿不到分红该怎么办?

非原创(原创) 发布时间:2018-10-18 浏览量:0


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公司的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的权利。但是司法实践中,常常遇到当事人认股公司股份后,迟迟拿不到分红,咨询律师寻求救济途径。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杨志峥律师凭借自己多年的从业经验,在本文中为大家整理出了相关法律要点。

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赋予股东应有的权利,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规定: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杨志峥律师提示,法律规定公司股东有权参与公司合法收益的分配,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多数当事人在法律咨询时遇到的问题都是,认购公司股份之后,公司一直没有给分红。事实上,公司分红方式、分红时间等相关规定一般会在公司章程中注明,公司的股东会有时也会针对公司分红形成相关决议。股东取得分红的前提是公司有能够被分配的利润,当公司在经营情况不良,或者公司内部约定经营情况未达到可分红的条件时一般不会分红,作为股东在入股公司之前一定要了解公司相关分红的规定,以免自己财产受到损失。杨志峥律师提示,《公司法》为了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规定,公司若连续五年盈利但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股东有权请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由于股东与公司利润分红纠纷一般涉及事实及法律规定较复杂,建议遇到相关纠纷时咨询专业的律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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