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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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安徽-合肥

擅长:债权债务,公司企业,损害赔偿,婚姻家庭,刑事案件

诉讼离婚通常需要提供的证据材料

来源:查曼律师
发布时间:2018-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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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5、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6、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7、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

  8、双方经济状况。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9、住房的证据材料。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10、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11、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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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包河区屯西路435号17幢三楼(安徽省人大院内)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查曼
  • 执业律所:安徽同川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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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市包河区屯西路435号17幢三楼(安徽省人大院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