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晔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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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建筑工程,公司企业,刑事案件

离婚时拆迁房的分配

来源:杨晔蓉律师
发布时间:2015-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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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婚后被拆迁的,分得的拆迁安置房仍然属于个人所有;

2、如果拆迁安置房是按照原有面积作为补偿标准,且没有缴纳拆迁房和安置房差价,则房屋属于原所有人(例,原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拆迁后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需要用夫妻共同财产缴纳差价,则离婚时需要就缴纳的部分对另一方给予补偿;

3、如果安置房是按照人口标准安置的,则离婚时,应当补偿没有获得房屋所有权一方应有的房屋份额的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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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晔蓉律师高级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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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杨晔蓉
  • 执业律所:北京隆安(太原)律师事务所
  • 职  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140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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