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伟律师

易伟

律师
服务地区:广东-汕头

擅长:

如何申请交警调解

来源:易伟律师
发布时间:2014-03-24
人浏览


根据交通法的规定,调解不是必要步骤。在交警出具认定书后,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予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口头通知的应当记入调解记录。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一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


以上内容由易伟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易伟律师咨询。
易伟律师
易伟律师
帮助过 1人好评:0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汕头市龙湖区金砂路120号奋发园航空大厦2403号房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易伟
  • 执业律所:广东海鸿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4405*********252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广东-汕头
  • 地  址:
    汕头市龙湖区金砂路120号奋发园航空大厦2403号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