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标准(不是全国统一部分以山东为准)
工伤赔偿标准(不是全国统一部分以山东为准)
1、医疗费,交通费、食宿费等以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为准,均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费,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当地政府规定,一般是30元。
3、工伤治疗期间,可以享受原工资福利不变。一般不超过12个月,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用人单位支付。
4、护理费,工伤治疗期间生活不能自理的,有单位负责。评定伤残等级后,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标准为完全不能自理50%、大部分不能自理40%、部分不能自理30%,以上的基数均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5、医疗器具费
构成伤残的
一级到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一次性伤残补助 |
一级,27个月本人工资;二级,25个月本人工资;三级,23个月本人工资;四级,21个月本人工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支付至退休年龄。 |
一级,本人工资的90%;二级,本人工资的85%;三级,本人工资的80;四级,本人工资的75%。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农民工特殊规定 |
可以选择一次性支付和长期支付,由农民工选择。 |
五级到六级伤残
一次性伤残补助 |
五级,18个月本人工资;六级16个月本人工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支付至退休年龄。(保留劳动关系的,又不能胜任单位安排的工作的) |
五级,本人工资的70%;六级本人工资的60%。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经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
五级,20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工资;六级,18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工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经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
五级,35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工资;六级,30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工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七级到十级伤残
一次性伤残补助 |
七级,13个月本人工资;八级11个月本人工资;九级,9个月本人工资;十级,7个月本人工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
七级,1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平均月工资;八级,14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平均月工资;九级,12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平均月工资;十级,10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平均月工资。 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的,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加发50%。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七级,25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平均月工资;八级,20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平均月工资;九级,15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平均月工资;十级,10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平均月工资。由有人单位支付。 |
工亡的
丧葬费 |
6个月上年统筹地区平均月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供养亲属抚恤金(达到被供养条件) |
以本人工资为标准,配偶40%,其他每人30%,孤寡老人与孤儿的加10%,供养亲属抚恤金之和不得超过职工生前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
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全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以上表格不够详尽地方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