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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名字可否申请为商标?

非原创(原创) 发布时间:2012-11-12 浏览量:6

 

人的名字可否申请为商标?

人的名字可否申请为商标,需要按照商标构成要件进行比对。商标构成的三要素:可视性、显著性及不违法性。因为人的名字是文字形式表现,所以具备可视性;人的名字与即将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一般不具有同一性,所以人名对于拟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来说,具有显著性;人的名字不存在违反公序良俗的嫌疑。所以,人的名字可否申请为商标,关键看:有没有侵害他人在先的合法权利。

会侵犯他人姓名权吗?姓名权是指自然人对自己姓名享有的专属专用权,是人身权范畴,具体的权能包括决定权和使用权。侵害姓名权,如冒用、盗用他人姓名,都有一个核心构成要件:即将姓名与该自然人联系在一起使用。实际情况是,当且仅当姓名与某自然人联系在一起使用时,该自然人对自己的姓名具有专属专用权,抛开特定关系、特定身份、特定关联性,任何人对自己的名字均无专属专用权。举个例子说吧,全国范围内,叫李明的人有好几千个,“李明”这俩个字,任何场合、任何人都有权使用;但如果加上某特定社会关系如“东莞市开水瓶协会副会长”,或者加上某李明的肖像,或者加上某李明的身份证号,经过特定联系的李明就不可以随便用。

综上,人对自己的名字,如果不加上特定的关系,没有专属专用权,可以被申请为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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