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家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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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委托研发中保持自己的创新地位?
非原创(原创) 发布时间:2012-08-20 浏览量:6
1、委托他人研发,自己企业也要成立相应的项目负责人。该负责人应当密切关注该项目的进展情况、经费预算情况;该负责人应当通过专利检索掌握其他单位对该技术的研发情况;该负责人应当密切关注该技术相关的产品市场。该负责人应当对上述三方面的信息充分的消化吸收,然后与本单位领导以及研发人员做好相应的沟通。
2、委托他人研发,应当签订委托协议。协议中明确:项目研发的时间要求,时间不能拖得太长,否则,即使研究出来也没有市场价值;项目研发的经费预算要求,预算要综合考虑该技术的难易程度、企业对该技术的依赖程度、该技术研发成功以后的市场效应以及如果企业自己研发可能支付的成本等;项目研发成果的权属要求,企业作为技术的委托人,应当约定该项目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属于该企业,否则,该项技术创新对本企业也就没有任何意义了;项目研发的其他约定,比如项目检验标准、交付方式、保密约定等。